优势学科建设工程
江苏省发布通知文件
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
2.关于印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并做好项目申报工
3.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0】37号
4.关于做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立项学科项目任务书制订工作的
5.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的意见(苏教财
6.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考核验收结果二期
项目立项学科和省重点序列学科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37号).pdf
特聘教授计划
从2010年起,在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实施“江苏特聘教授计划”。2010-2012年,我省计划选聘江苏特聘教授60人,每年20人左右。特聘教授实行岗位聘任制,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合同管理,聘期三年。特聘教授的职责,包括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领导或参与领导学科团队或教学团队建设;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等。获准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高校,面向海内外特别是海外公开招聘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能带领本学科赶超国内外一流水平的杰出人才。
省教育厅负责组织专家审核高校推荐的特聘教授人选,并报省政府审批。三年聘期内,我省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100万元人民币/人、5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聘任学校为特聘教授提供不低于省标准的科研经费。“江苏特聘教授”在聘期内同时享受由省提供的每人每年12万元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江苏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不得担任高校行政领导职务,不得调离受聘岗位。
江苏省发布通知文件
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49号).doc
协同创新计划
自2012 年5月教育部、财政部全面启动“2011 计划”以来,江苏省研究制订了“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并采用“协同创新中心”这一实施载体,计划“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50个左右“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0 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科〔2013〕8 号)有关要求,经学校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领导小组审定,确定第一批“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立项建设29 个、培育建设10 个;第二批立项建设30 个、培育建设6 个,立项建设高职院校“工程技术中心”5 个。对于首批立项的29 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计划筹资104 亿元建设,参与单位达到275 个,聘任人员4 080 人。在聘任人员中,70%是全职;有2 位诺贝尔奖获得者、18 位外国院士和80位两院院士。同时,将认定的中心均作为江苏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重点项目和高校体制机制改革的特区,享有充分的自主权。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0 号)规定,“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依托的主体学科原则上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含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或“十二五”省重点学科,重点任务紧密围绕科学技术前沿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面向行业产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和共性问题、面向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迫切需求,具有明确的服务领域方向、拟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培育建设目标措施,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并取得明显建设成效;应突出高校与企业建立协同合作关系,构建研发与运用有机结合的机制,确保产出成果可以直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原则上,对于与企业合作的协同创新中心,企业投入不低于总经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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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pdf
品牌专业建设工程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共分为五个方面,分别明确了建设工程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项目实施、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按照“突出优势、强化特色、创新机制、打造品牌”的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和重点投入,形成200个左右在全国同层次同类专业中具有领先优势、高标准通过国际专业认证、在世界同领域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本专科品牌专业。通过品牌专业建设,促进高校建成一流的专业、造就一流的人才、打造一流的平台、产出一流的成果。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从2015年至2018年,严格按标准遴选一批立项品牌专业及培育点。二期从2019年至2020年,持续支持一期建设成效突出的品牌专业,遴选增列一批培育建设成效显著的品牌专业。在省财政厅的支持下,省教育厅归并了现有高校本科教学的部分专项资金项目,集中财力安排工程专项资金,并根据实施情况逐步增加。同时,方案要求建立和完善协调管理、开放竞争、项目责任、预算管理、多元投入、绩效考核、全程监管等工作和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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