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大学

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概况


党中央、国务院准确把握世界创新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全球高等教育发展格局的新变化,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可以说,推进“双一流”建设是中国高校冲刺国际前沿的“冲锋号”,是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加速器”,体现了国家理想,是一项长期的国家战略。作为有着全国最大规模高等教育体系的省份,江苏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双一流”决策部署,抓住用好机遇,积极主动作为,大力推进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

建设高水平大学是江苏实施创新驱动的需要。创新是推动区域发展的重要力量。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是适应江苏经济发展新常态、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的必然选择。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到2020年,创新型省份建设要取得重大进展,主要创新指标力争达到创新型国家和地区中等以上水平,成为全球有影响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作为创新科技和创新人才等要素集聚的高等教育领域将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高水平大学所创造的知识价值和科技成果,在江苏创新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没有高水平大学就没有创新型省份。特别是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设立以及江苏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等,对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的需求变得更为迫切。

  建设高水平大学在江苏具有良好的基础。2010年,江苏率先启动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优势学科,为创建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提供支撑”。此后,江苏特聘教授计划、协同创新计划、高校品牌专业等专项相继组织实施。“四大专项”从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培养的角度,推动高校向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战略转移,夯实了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基础,省级财政累计投入专项建设经费达111亿元。为对接国家“双一流”,服务高等教育强省建设,在去年3月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启动“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去年6月,省政府出台《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全面启动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对具备综合实力的高校扶优扶强,积极推动一批高校在全国争先进位,并力促一批学科和有条件的高校早日跻身世界一流行列。

  建设高水平大学重在构建科学完善的顶层设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体现“双一流”建设的大方向、总目标,又结合江苏实际,根据江苏高等教育已有的基础和条件,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确定推进思路、策略和路径。

  从建设内容看,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框架为“专项+综合”,简要概括为“4+1+1”。“4”指的是四个专项建设,即江苏已经实施的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特聘教授计划、协同创新计划、品牌专业建设工程等“四大专项”。“四大专项”虽然定位不同、各有侧重,但其目标都在于夯实高水平大学建设基础。江苏将持续实施“四大专项”,财政投入力度不减、滚动支持,预计每年投入17亿元左右,“十三五”期间累计将投入85亿元。两个“1”指的是两项综合性支持。第一个“1”指的是为对接国家“双一流”建设,对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的高校,按照国家要求给予资金支持,助推高校提升综合竞争力,向高水平和世界一流迈进。江苏高度重视“双一流”建设高校,今年6月,省有关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对入选“双一流”的拟建设高校研究制订配套支持政策,所有进入国家“双一流”的高校,不论是中央高校,还是地方高校,省级财政都将给予配套支持。第二个“1”指的是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建设项目。为助推一批高校在全国争先进位,提升江苏高等教育整体实力,自2017年起,省财政统筹教育经费加大投入,对综合办学水平进入全国百强的省属高校,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重点支持;对办学特色鲜明、综合办学水平接近全国百强的省属高校,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培育支持。全国百强省属高校的评审认定,强调的是办学基础,是综合实力、发展潜力,是一种综合性、系统性评价。如果说“四大专项”着重解决的是学校发展的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问题,那么,综合项目旨在提升整体办学实力,提升高校服务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从建设机制看,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对象涵括了全体本科高校,实行基于绩效的动态调整。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既要扶强扶优,突出重点,但也并不是少数高校的俱乐部,全省所有本科高校都是参与者。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校校有机会。每一所高校只要条件具备,都可能成为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对象。二是校校有任务。目前“四大专项”已实现所有本科高校的全覆盖,每个高校都要把项目任务建设好,并以此带动整体水平的提升。三是校校有特色。同质化没有出路,多样化才是方向。“专项+综合”的制度设计,就是要鼓励“有特色”“高水平”,鼓励每所高校有个性、有优势,打造核心竞争力。无论是“专项”还是“综合”,江苏鼓励公平竞争,不搞指定制、终身制,打破身份固化,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对专项建设高校,实行年度报告和周期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继续支持,还是暂停支持和终止支持。对综合建设高校,每年组织一次专家评审,根据评价结果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支持,以及支持强度,形成基于绩效、有进有出、有多有少的支持机制。

  从配套改革看,江苏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协同推进,正在研究制订扩大高水平大学办学自主权的意见,真正给高水平大学松绑减负、轻装上阵,为高水平大学建设创造最优的环境条件。部分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也放到这些高校中先行先试,一校一策,形成带动效应。

  建设“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江苏高等教育系统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担当作为,开拓创新,扎实推进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为我国早日实现“双一流”建设目标作出江苏的应有贡献。

江苏省及学校发布通知文件


1.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6〕79号).pdf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54号).pdf

3.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综合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7〕2号).pdf

4.关于印发南京邮电大学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的通知(校发〔2016〕50号).pdf

5.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全国百强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改办〔2017〕2号).pdf

6.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全国百强省属高校绩效评价和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改办〔2018〕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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